1、艺术专业成绩及专业分数线的公布请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,关注相关通知及公告信息(约3月底公布)。
2、考生在本网站“艺术成绩查询”栏目中查询自己成绩达到对应专业分数线者,即为专业测试合格。专业测试合格者我校将于2008年3月底按考生通讯地址寄发信函通知,即《专业测试合格通知单》;专业测试不合格者不再书面通知。
3、山东、湖北、湖南、江西、内蒙、山西报考我校艺术专业的考生,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,原则上按该专业计划数的4倍发放合格证,特殊情况可适当缩放。各专业分省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核准后各省招办公布的为准。
4、考生持该专业合格证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文化考试。
注:由于寄送方的原因,可能有的考生专业成绩合格但迟迟未收到合格证,如有类似情况,请考生主动电话联系本办公室。
电话:02349891969 49891968
传真:02349891966